检视香港调解规管框架
为配合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中加强调解专业认证和纪律事宜制度规管的政策措施,律政司于2024年10月成立调解监管制度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审视现有框架并提出优化建议。
工作小组于2024年年底完成全面检视,并在2025年完成持份者咨询后,敲定七项建议措施,重点如下:
- 调解在香港继续作为非持牌活动,执业调解员毋须受强制发牌或认证制度规管。
- 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香港调评会」)应继续以担保有限公司形式运作,以履行其作为由业界主导的调解资历认可及监管机构的角色,并强化和扩大其角色及职能。
- 透过修订法例,赋予香港调评会在当事人未能就调解员人选达成共识时的法定委任调解员权力。
- 香港调评会应完成《香港调解守则》(《调解守则》)的检视,并在往后全面主导及负责检视、管理及施行《调解守则》,以提供一致的专业标准。
- 加强推广工作以鼓励当事人采用《调解守则》。
- 香港调评会应敲定并落实健全的投诉处理及纪律处分框架,以执行《调解守则》,并应采取措施在其网站建立公布纪律裁决结果的资料库。
- 香港调评会应作为香港调解业界的代表,积极参与全球关于争议解决的讨论,并促进与世界各地调解机构的合作。
律政司会与香港调评会及业界保持良好沟通,推进落实相关建议措施,巩固香港作为「调解之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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